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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研究出台党支部联学共建办法
日期:2024-08-16  作者:机关党委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近日,为进一步增强全局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山东局出台《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党支部联学共建办法(试行)》。

该办法明确了联学共建原则,即在全局各党支部范围内,按照业务相近、管理便捷,资源整合、优势共享的原则,由两个以上党支部共同组成联学共建支部。联学共建内容包括理论联学、活动联办、工作联动、队伍联建等,有条件的还可开展联学品牌创建、阵地联建等活动。

各联学共建党支部的党建日常工作由牵头党支部书记统筹组织安排,党组成员进行指导督促。联学共建采取有合有分、统分结合方式,政治学习、主题党日等活动在联学共建支部统一开展,支委会会议、民主评议等活动分别在本支部开展。

办法还提出了联学共建要求,包括严格落实党内法规规定,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注重加强活动的宣传展示,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并报告问题;机关党委要加强指导督促和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党建考核依据等。

联学共建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活跃山东局基层党组织生活,提升机关党的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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