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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联合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加强煤矿井下防爆锂电池单轨吊安全管理的规定》
日期:2024-07-12  作者:办公室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近期,为进一步加强煤矿井下防爆锂电池单轨吊安全管理,有效防范防爆锂电池单轨吊燃烧、跑车、挤伤人员等事故,经充分调研及专家论证,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与省能源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煤矿井下防爆锂电池单轨吊安全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要求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各煤矿企业严格遵照执行。

《规定》从加强源头管控、加强充电管理、加强使用管理、加强应急处置等四个方面提出18条具体意见。《规定》要求,井下充电必须在专用充电硐室内进行,充电硐室必须有独立的通风系统,配置消防管路、灭火器、消防沙等消防设施;要制定防爆锂电池单轨吊相关管理制度,使用地点、环境等必须符合规程、标准的要求;必须制定专项应急预案,定期对锂电池组燃烧、爆炸等风险开展风险评估及应急演练。

山东局将把《规定》落实情况纳入近期煤矿安全监察执法重点,凡发现违反《规定》的,依法依规予以严格处理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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