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汛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深入研判汛期矿山安全风险,紧盯薄弱环节,强化监督检查,推动各地、各部门、各矿山企业落实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全力打好防汛“主动仗”,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强力推动各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联合省能源局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暨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汛期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对汛期煤矿和非煤矿山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对煤矿受水害威胁较为严重的泰安、济宁、枣庄市等3个地区开展监督检查,对非煤矿山8个重点帮扶地区实施“一对一”联系指导,制定“一地一策”整改提升方案。
强化对重点矿山企业的现场检查。突出对存在老空水、老窑水、与地面有水力联系、提高上限开采、承压水上开采等重点煤矿的专项监察,督促落实“30米矿工生命安全屏障”“有采必探、有掘必探、有征兆必停”“五必须五严禁”“三专两探一撤”措施。完成对34座尾矿库“头顶库”的汛期安全检查,对13处大水矿山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对其中7处与地表水有关联的矿山进行重点检查;督促地方监管部门对4处边坡高度超150米的露天矿山以及13处露天转井工开采的地下矿山进行全覆盖检查。
强化应急预案及应急制度落实情况监察。严格执行24小时带班值班制度,落实落细叫应响应措施,确保“有叫必应、有应必答”。督促矿山企业认真开展应急演练,补齐应急装备物资,确保应急逃生通道畅通。全省煤矿都配备了应急发电机组,汛期前对双回路供电和应急电源全面进行了检查、调试,确保供电可靠。全面检查尾矿库坝体和排洪构筑物,尽可能降低库内水位。
强力推进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逢矿必查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情况,督促普查不清不实的矿山重新普查。持续开展冲击地压、“一通三防”、水害防治、机电运输等煤矿重点专业的“双专双查”,共开展47次,划定冲击地压缓采区和禁采区145个。
强力推动落实极端天气停产撤人制度。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向全省矿山企业发送预警信息,对预报降雨量50mm以上的重点煤矿逐一排查调度,报送《落实受降雨影响煤矿安全预警分析报告》。7月份以来,受暴雨极端天气影响,全省煤矿共实施停产撤人185矿次,撤出井下作业人员34490人次;非煤矿山停产458座次,撤出人员10626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