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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双专双查”促进冲击地压煤矿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
日期:2024-04-12  作者:监察执法一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煤矿安全生产条例》,强化冲击地压重大灾害防治,三月中旬开始,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联合山东省能源局在全省开展冲击地压煤矿“双专双查”活动,即“专家研判风险+监管监察人员联合执法检查”的工作模式,检查本着“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原则,借助专家力量,逐矿进行“把脉问诊,开出药方”;监管监察人员对标对表排查问题隐患,督促煤矿真正依法落实落细防冲措施。

一是超前研判风险,分级划定“三区”管理。专家组依据矿井提供的三年期内动用的采区和工作面接替规划,认真辨识影响矿井冲击地压的主控因素,分区研判重大风险,对开拓布局、巷道布置、采掘部署、冲击地压防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及时提出风险管控建议,帮助煤矿制定针对性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一律划定为禁采区、缓采区,对允许开采的工作面,提出针对性管控建议。专家组形成较为严谨的专家风险排查报告,为煤矿三年内科学有序组织生产提供有力指导。

二是严格执法检查,对标对表排查安全隐患。山东局、山东省能源局分别抽调执法处、监管执法支队业务精干力量,提前制定检查方案,对照《煤矿冲击地压防治监管监察指导手册》检查表分工明细,明确检查重点,重点检查煤矿防冲制度、防冲机构及人员设置、区域与局部防冲措施落实等十个主要方面内容,监管监察人员通力合作,发扬严细实工作作风,查资料、查现场,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提出处理处罚建议,有力提高了煤矿依法生产、依法管控风险的意识和管理能力。

三是强化结果运用,全面落实防控措施。每次检查完毕,召集煤矿领导班子及管理人员通报检查成果。要求煤矿对划定的禁采区、缓采区不再安排开采活动,对可采区提出的风险管控建议和措施落到实处,对监管监察人员发现的问题隐患制定切实可行整改措施。要求煤矿上级公司和煤矿以“双专双查”为契机,进一步优化调整开拓布局、巷道布置和采掘接续,举一反三,开展起底式自查自纠,确保问题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实现辖区煤矿冲击地压防治再创新水平,持续实现“零冲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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