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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督导检查年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日期:2024-02-07  作者:监察执法二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临近年末,山东局派出由局领导带队的督导检查组,下沉一线,督导检查煤矿企业“硬措施”落实、雨雪冰冻防范工作等情况,确保岁末年初生产安全。

督导检查“硬措施”传达到基层。参加执法的局领导结合“硬措施”学习宣贯动员部署会议精神,就地督导检查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学习贯彻《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情况,要求煤矿在井口醒目位置、地面公示栏张贴“硬措施”宣贯牌板,对照“硬措施”八项要求,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强化重大灾害治理、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切实把“硬措施”各项要求传达到基层班组。

全程参与执法提高监察质量。下矿期间,局领导全过程参与监察执法工作,监督现场执法组全面落实国家局“五个集中”制度,如在宁阳县金阳煤矿,集中讨论环节就删除7条不合理问题,占提出问题总数的20%,集中研究处理处罚意见环节,对照自由裁量基准,对2项行政罚款的数额提出修改处罚数额意见,保证了监察执法质量。

突击夜查防范雨雪冰冻工作。针对近期大雪冰冻天气,当日执法监察结束后,局领导及时研判风险,连夜带领执法人员突击夜查煤矿风雪冰冻防范工作,每到一处煤矿,监察人员都详细检查雨雪冰冻天气应急处置措施落实情况,认真查看值班值守和风险预警系统监测监控真数据,结合事故教训深入井下巡查设备运行和采掘工作面管理质量,要求矿井密切关注天气降温情况,及时调节供暖温度,保证井筒空气温度在2℃以上,不出现结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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