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发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作用,实现煤矿安全风险隐患早暴露、早识别、早预警、早处置,精准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推进煤矿安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山东局不断强化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管理应用。
出台文件明确要求。印发《关于加强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管理的通知》,规范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报警原因和处置措施填报,规范联网和保障数据传输,进一步针对煤矿原因造成报警处置不力、数据上传缺失、联网中断等情形,明确将依法从重查处,违法行为严重的及时启动联合惩戒、行刑衔接。
组织培训提升能力。举办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应用维护专题培训班,邀请监测预警系统技术专家对全局执法人员开展培训,详细讲解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各项功能以及如何开展远程监察,重点就系统异常情况处置进行培训,要求全体监察员把督促企业应用系统、完善系统情况作为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应用系统发现安全风险隐患的能力。
严格执法推动落实。分别在菏泽、济宁组织召开座谈会,实时登录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对存在数据缺失、人为断网等问题的煤矿现场开展执法取证、立案查处,合计处罚18矿次30余万元,通过执法震慑进一步促进煤矿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可靠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