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法四处多措并举推动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与监察执法工作融合开展。
超前研判分析。为进一步强化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执法四处结合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资料、煤矿每周上报的进尺产量报表、风险预警平台信息以及平时掌握的矿井灾害治理情况,加强风险研判,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解剖分析,超前研判潜在隐蔽致灾因素。
精准实施检查。在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前,各监察组通过共同研判风险,确定监察重点,明确检查分工,精准制定检查方案,同时将检查方案报业务处室和局领导审核把关,确保了监察检查科学、有效。认真做到“五个集中”,从严、从实、从细完成隐蔽致灾因素排查工作。
严格监察执法。运用“求实的思维、写实的办法、责任的压实”开展执法,想深一步、查深一层。对重大风险、边角区域巷道进行重点检查,扎实开展隐蔽致灾因素的辨识排查,确保查深查实查透。查处多处煤矿存在应力集中区、上覆遗留煤柱区等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到位的情况,责令煤矿重新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排查。累计督促煤矿认真开展物探、钻探工程110次,探查面积62.9万平方米,施工钻孔409个,钻探深度39865m,有效提升了隐蔽致灾因素排查的精度。
紧盯“三个重点”。在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中对“三个重点”着力检查。即:重点检查矿井生产计划、生产接续审查,确保矿井布局合理,避免人为形成应力集中的致灾因素,防止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重点对矿井冲击地压、一通三防、机电运输、防治水等隐蔽致灾因素的再排查再分析,防范煤矿排查走过场。重点对煤矿排查出的隐蔽致灾因素的防治措施制定、资金投入、安全管理措施的检查。
形成常态化机制。督促煤矿定期组织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做到普查治理信息“一矿一档”,并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与安全风险辨识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强化了煤矿隐蔽致灾因素的分级管控、综合治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