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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在枣庄地区宣贯《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日期:2023-12-18  作者:监察执法五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12月14日,山东局到枣庄地区宣讲解读《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宣讲会议在辰龙集团设立主会场、枣矿集团设立分会场,监察执法五处全体人员、枣庄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负责人、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等700余人参加会议。

山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其江作为宣讲人,结合学习体会、参与起草《意见》政策解读的经历,从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准确把握重点内容、扎实抓好贯彻落实三个方面,深入浅出的为全体人员进行了近3个小时的宣讲,详细系统解读了《意见》关于严格矿山安全生产准入、推进矿山转型升级、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监察责任、推进矿山安全依法治理、强化组织实施等7个方面24条规定的具体含义。

结合全省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宣讲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具体案例,分析“四季度”现象,全面阐明风险、隐患和事故之间的逻辑关系,让参会者更好地消化吸收《意见》的内涵要义,更快地融入到具体工作实践中,督促各级各单位齐心协力推动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本次宣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促进矿山监管监察部门和煤矿企业自觉将《意见》转化为做好安全生产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从根源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真正让《意见》各项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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