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于10月26日在泰安东平县组织召开了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座谈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并讲话,全省涉及非煤矿山的13个市、非煤矿山监管任务较重的12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级矿山安全监察体制改革两年来,山东局始终立足国家监察定位,聚焦遏制矿山生产安全事故、保护矿工生命财产安全的根本使命,夯实“国家监察、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监管监察体制机制。组织召开此次座谈会议的主要任务:一是选树监管执法先进单位,组织个人典型经验交流,以相互学习促进,进一步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能力整体提升;二是座谈交流矿山监察体制改革后,实施非煤矿山国家监察、地方监管的成效和不足,着力加强沟通,凝聚共识,形成监管监察合力;三是分析研判当前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对年底前的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再强调、再推进,坚决防范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会上,东平县、招远市、邹城市3个县(市、区)应急管理局以及烟台应急管理局矿山科科长陆永波同志作为先进单位和个人,分别就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执法、重点地区攻坚克难、非煤矿山“四化”建设以及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手段和措施等方面进行了典型经验交流,提出了“以‘办案思维’抓安全生产、制度化开展驻矿监管、组建工作专班、抓工艺‘机械化’升级、开展地下矿山井下安全文明专项整治”等好经验好做法,具有非常好的学习借鉴效果,突出解决地方监管部门“会不会干的能力、如何干的方法、用不用心干的态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13个市和部分县(市、区)也分别梳理总结了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典型经验做法,汇总成册印发,促进各地区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会上,通报了今年以来山东局监察检查以及国家局组织的2次异地监察有关情况,深入分析了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根源性问题,结合近年来全国矿山典型事故案例,进行了再警示、再教育。同时,会上对山东局“督政查企”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及压紧压实政府、部门和企业三方责任等方面进行了座谈交流,提出了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思路、意见和想法,为下一步更好的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监察工作奠定了基础。
会议强调,四季度历来是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各级各部门务必准确把握形势,保持清醒头脑,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要注重运用新发展理念,推动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以及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等重点任务落实落细;要突出重点地区、重点矿山的攻坚克难和安全防范,着重强化重大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措施落实,切实形成监管执法严惩重处的高压氛围,推动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生产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