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局坚持目标导向和过程管控,围绕控大风险、治大灾害、防大事故,抽调精兵强将,对辖区内受地表水、奥灰水和提高上限开采水害威胁的3处煤矿开展了防治水专项监察。
监察组创新工作方法,突出监察时效,对水害重大风险管控、重大灾害治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关键环节开展全方位、起底式检查,共查处各类隐患98条,停止设备5台件,停止采掘作业3处,提出重大水害风险预警提醒3条,行政处罚31万元。通过检查,发现部分煤矿企业仍然存在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分析不全面、防治水资料存在缺项漏项、探放水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监察组要求煤矿企业严格落实水害防治主体责任,切实做好防治水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深入勘查和分析矿井井田及周边范围内可能导致水灾事故的危险源;积极推广应用先进的地测技术和防治水技术装备,增强矿井抵御水害的能力,提高矿井防治水工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