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局对国家局确定的煤矿安全生产重点县、重点企业持续开展专项攻坚,针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细化时间表、路线图,加强监督检查,全面督促,重点推进,专项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
山东局会同省能源局制定了督导工作方案,并确定了省级重点县和重点企业,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重点县、重点企业均成立攻坚领导小组,重点县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重点企业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高位推动攻坚任务,确保按时按节点完成了阶段性任务。新泰市委多次召开推进工作会议,推动羊泉、汶河2处煤矿按计划有序平稳关闭退出;全力推动智能化工作面建设,年底综采、综掘机械化程度分别达到100%、30%以上。鲁西公司聚焦重点,提升矿井重大灾害治理成效,突出冲击地压、水害、“一通三防”和顶板控制,新巨龙首次采用高位卸压巷爆破断顶,实施重点补勘工程11项,5处冲击地压煤矿已实现智能化开采。
同时,山东局及时调整督查和监察计划,每季度对重点县、重点企业至少监督检查一次,全面推进综合整治、重大隐患专项排查及各类专项整治、专项攻坚落地生根开花,持续加大对重点煤矿企业及重点县辖区煤矿的监察执法力度,采取专业检查、机动执法监察、突击夜查巡查等方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共计监察87矿次,查处一般隐患1935条,重大隐患7条,罚款1692.8万元,停止采掘工作面13个,停止设施设备使用47台(套),追究相关人员责任21人次,为山东煤矿高质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