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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吸取事故教训 山东局迅速开展自救器使用专题培训
日期:2023-09-30  作者:煤矿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使用自救器时,感觉吸气有点干有点热,这些都是正常现象”“必须用到安全地带方可取下,切不可因干热感觉而取下”“常用的自救器防护时间为30或45分钟,要合理使用自救器,避免因浪费而不能到达安全地带”。

  9月27日,山东局邀请山东能源集团救护二大队开展自救器使用专题培训,以“现场授课+实操指导”的方式,就自救器工作原理、佩戴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进行了详细讲解。参加培训的每位同志认真开展实操演练,按规定步骤佩戴自救器,讲解人当场纠正了佩戴和使用自救器的不规范情况。通过培训,全体监察员了解掌握了自救器的佩戴使用方法,为下一步开展煤矿职工自救器使用监察奠定了良好基础。

  下一步,山东局将在监察执法过程中对矿工自救器使用情况“逢查必考”,发现自救器失效未及时更换的、自救器不合格仍配发给职工使用的,严查重处。山东局还将监督指导矿山安全监管执法人员接受自救器使用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进行安全监管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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