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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四处强化应急处置  现场督导辖区煤矿大雨期间停产撤人
日期:2023-07-18  作者:监察执法四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7月12日,监察执法四处监察人员按照执法计划对辖区煤矿开展安全监察。当日上午,气象部门预报济宁地区有强降雨,监察人员提前预判,及时了解天气预报信息和矿区实时雨情,调整监察思路,变监察为督导,督促煤矿企业随时掌握实际降雨量,及时做好停产撤人工作。

  14时45分,矿水文实时检测系统显示连续12小时降雨量已达50mm,系统发出报警。监察人员立刻督导该矿值班人员按照应急程序逐级汇报汛情,同时通过语音广播系统、井下电话调度系统下达停产撤人通知,统一指挥井下作业人员安全撤离,并通过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严密监测井下各区域设备开停、人员撤离等情况。

  井下人员接到撤人指令后冷静应对、迅速行动、有序撤离。升井后,矿人员清点组对升井人员按照区队、班组、岗位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确保不漏一人。15时56分,该矿154名井下作业人员全部安全升井,撤人最远距离6300米,停产撤人工作顺利结束。

  撤人工作结束后,监察人员与矿方安全管理人员第一时间组织召开分析总结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此次大雨期间停产撤人工作反应迅速、组织有力、安全高效,保障了矿井和职工生命财产安全;同时对此次停产撤人各个环节进行了梳理分析,明确了进一步完善该矿遇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的三点要求:一是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灾害预警信息,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做好应急值守,确保雨情、水情、灾情及防汛调度命令及时上传下达、高效运行。二是常态化做好井下供电系统、排水系统、应急调度系统的检修维护,确保正常运行;要备足防汛物资,防范暴雨、雷电等灾害天气可能引起的煤矿事故风险。三是强化应急队伍演练,时刻保持战备状态,确保关键时刻能拉得出、顶得上,打好汛期安全“主动仗”,全力以赴保障矿井安全度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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