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五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紧扣“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主题,立足安全监察职责,强化执法推动作用,在应急检查中突出“五实”,促进煤矿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更牢、应急能力更强。
一是应急预案查“实效”。结合煤矿重点灾害、重大风险、重要岗点、系统布局等,查应急预案编制程序是否符合要求、处置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评审意见是否整改到位等,对存在“充填管路爆管”重大风险但未编制专项预案的违法行为实施处罚。
二是应急队伍查“实训”。对照《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办法》《山东煤矿兼职救护队建设与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检查应急救援队伍人员、物资配备等,通过现场召集检验值守情况;突出“实训”要求,检查应急队伍开展救援行动演练情况,对比演练记录、现场图片、定位系统,督促应急队伍结合事故类型进行实训,防止以日常训练代替应急演练。
三是应急资源查“实物”。携带应急预案、应急物资管理台账,到应急物资库、防灭火材料库、井下避险硐室、自救器补给站等地点,“眼见为实”检查应急物资是否足量配备、是否定期更新,对未按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的严格处罚。
四是应急演练查“实战”。实地观摩煤矿企业应急演练,着重检查应急演练记录,对应急程序、处置措施不符合要求的责令改正,要求煤矿企业对照预案开展实战化演练,纠正以“简单撤人”代替系统性演练的做法。
五是应急处置查“实操”。在井下检查时,设置水、火、瓦斯等事故场景,现场询问安监员、班组长、岗位工应急职责、处置要点、避灾路线,携带备用自救器实操考核从业人员佩戴情况,确保真正掌握应急技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