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煤矿山处聚焦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促进非煤矿山安全高质量发展目标,着力推动非煤矿山重点地区“三个一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坚持减少数量和提升质量两个方向,实现重点地区非煤矿山产业结构“五个统一”。
一是矿权设置统一。从国家监察的高度,协调省自然资源部门和非煤矿山重点地区,按照“一个矿体原则上设置一个矿权”进行资源配置,推动矿权数量实现“多变少”。
二是规划布局统一。强化“督政”职能,推动烟台市科学规划生产布局,形成五大集中开采区,黄金矿山数量压减至67个,开发利用布局实现“散变整”。
三是生产系统统一。加大抽查检查力度,严厉打击超能力、超定员开采,不按设计开采,边建边采,私挖乱采等典型违法违规行为,推动整治后的矿山年生产能力不小于6万吨,生产规模实现“小变大”。
四是开采主体统一。坚持源头管控,提升办矿门槛,着力推动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巩固提升,促进矿山生产规模提升、生产年限延长、先进管理经验推广、先进技术设备应用,开采主体实现“差变好”。
五是管理经营统一。坚持推动产业规模化、生产规范化、经营集约化,发挥优势企业聚集效应,生产经营主体实现“分变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