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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顺利完成对云南省矿山安全督导帮扶工作
日期:2023-04-10  作者:煤矿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1月5日至3月31日,山东局工作组按照国家局的统一安排,克服疫情影响、高原反应,在云南省和红河州有关部门配合下,全面落实国家局督导帮扶工作要求,深入矿山一线,不怕吃苦、连续奋战,集中整治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推动建立了一批长效机制,督促解决了一批深层次矛盾问题,顺利完成了对云南省红河州矿山安全督导帮扶工作任务。

  高度重视,全力支持督导帮扶工作。山东局高度重视国家局督导帮扶工作任务,党组书记、局长辛广龙多次组织召开专题会议,认真研究落实督导帮扶工作,在山东局自身工作任务重、执法人员紧张的情况下,先后派出2名党组成员带队,选拔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的7名业务骨干组成督导帮扶工作组奔赴云南,倾力对云南省红河州开展矿山安全督导帮扶,取得了较好成效,展现了山东矿监铁军良好形象。

  超前谋划,科学制定督导帮扶方案。山东局主动作为,积极协助国家局制定完善了《云南省矿山安全督导帮扶工作手册》,完善了重点内容检查表和现场抽考试题库,为扎实推进督导帮扶提供坚实支持。山东局工作组主动联系对接红河州当地应急部门,提前摸清红河州10家煤矿、354家非煤矿山、86座尾矿库的分布区域、灾害类型和运行状态等基本信息,认真研判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难点和重大风险隐患,科学确定重点帮扶县(市)、重点督导检查矿山及尾矿库,制定《红河州矿山安全督导帮扶工作方案》,建立分组工作和每晚碰头工作机制、重大问题汇报机制,进一步完善措施、细化计划、压实责任,推动督导帮扶工作高效有序稳步开展。

  紧密配合,扎实开展督导帮扶。山东局工作组与云南省、红河州监管执法人员和云南局监察人员紧密配合,组成第三督导帮扶组,采用“五步工作法”,分督导检查和“回头看”两个阶段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矿山企业开展督导帮扶工作。督导帮扶组充分发挥“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利用专业特长,全面深入开展风险排查,督导检查阶段,共检查了6个地方政府和26个监管部门,查出问题161条;检查了42家矿山生产企业,抽查了部分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和尾矿库、在建洗选厂,查处问题隐患545条,其中重大隐患57条,提出工作建议131条。“回头看”工作阶段,核查了706条问题隐患的整改工作,对尚未整改完成的111条问题隐患,向县(市)政府当面反馈,并移交州安委会督办。

  主动服务,热心开展帮扶。按照“督导与帮扶并重”原则,坚持督导一家普法一处,对42家矿山企业开展安全理论宣讲、普法教育、“一对一”谈心对话及业务培训;以政府安全工作必做项和非煤矿山安全工作必管项为主要内容,开展2场150余人参加的专题培训。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帮助县(市)政府和矿山企业想办法、出实招,推动解决深层次根源性问题。提出了《红河州盗采矿产资源事件多发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红河州停产停建矿山原因分析及对策建议》《红河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多发原因分析》,撰写了弥勒、个旧、建水、金平、泸西5个县及红河州《推进“三个一批”工作调研报告》,指导地方探讨破解途径。针对安全监管人员力量不足的问题,指导安全监管部门运用“互联网+执法”、无人机和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提升监管执法效能;指导安全监管部门采用购买专家团队服务方式,推进解决安全监管人员不足和执法水平不高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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