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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煤矿火灾防治向事前预防转型
——山东开展煤矿火灾防治专项整治
日期:2023-03-24  作者:煤矿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近年来,省内外煤矿火灾事故时有发生,我省近期有2处煤矿的采煤工作面因煤层自然发火被封闭,个别煤矿井下一氧化碳超限频发,煤矿发生火灾事故的风险依然很大。为深刻吸取煤矿火灾事故教训,推动煤矿火灾防治由事中事后管理向事前预防转型,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省能源局决定在全省煤矿开展持续到年底的火灾防治专项整治,突出抓好“五个严格”。

  严格整治重点。重点整治煤矿防灭火责任制、安全管理和技术管理体系不健全、煤层自燃倾向性鉴定不准确、自然发火“三带”分布不测定、综合防灭火措施不落实等13方面内容。自然发火严重、一氧化碳超限报警次数较多、历史上发生过火灾事故的煤矿为整治重点。

  严格自查自改。煤矿企业对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灭火细则》及专项整治主要内容开展自查,查找深层次问题和短板弱项,强化措施落实,深入自纠,编制专项整治“两清单一报告”,严防流于形式,大而化之。

  严格督查检查。煤矿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加大对火灾防治专项整治监督检查力度,对所有煤矿开展全覆盖检查,对煤矿上级企业开展责任监察,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省能源局对重点地区、重点煤矿进行重点督查抽查,织密督查网络,督促煤矿倾力攻坚取得成效。

  严格开展“回头看”。活动期间和结束后,煤矿上级企业、煤矿开展火灾防治专项整治“回头看”,巩固和总结专项整治成果,继续查找问题不足,提升火灾防治管理水平。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对监管煤矿火灾防治专项整治开展“回头看”复查,对专项整治走过场的责令推到重来。

  严格处理处罚。时刻保持严惩重处的高压态势,切实履行好地方监管责任和国家监察职责,对火灾防治重大隐患“零容忍”,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处罚防灭火违法行为。对专项整治不落实、自查整改不到位、存在重大隐患继续生产的煤矿,要倒查追究煤矿及其上级企业有关人员责任,严厉打击不守责不尽责等躺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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