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份以来,面对济宁市境内严峻复杂的疫情形势,为克服疫情防控带来的影响制约,认真贯彻落实山东局统筹安排好监察执法和疫情防控、确保执法监察不断线的工作要求,执法四处采取四项措施,全力保障执法任务落实完成,促进辖区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是提前准备,全员下沉一线强执法。执法四处密切关注、随时调度辖区各县区疫情变化情况,提前预置执法力量,灵活调整执法计划,充分利用能够在煤矿住宿的便利条件,安排两个监察组提前到不严格限制外来人员的煤矿,在按照疫情防控政策隔离3天后,再采取连续驻矿检查的新模式,实施“二次下井”、“夜查”等超常规举措,确保执法频次不减、力度不减、效能不减。
二是压实责任,“全天候”调度强管控。为严防辖区煤矿在四季度赶任务、超强度对安全生产造成不利影响,执法四处采取每周调度矿长、调度驻矿督查员安全信息反馈、调度煤矿每日产量和进尺方式,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管理重点和薄弱环节等情况,全天候压实各方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坚决防范抢工期、赶任务等冒险蛮干行为。
三是未雨绸缪,做好预警提醒强防范。针对近期强寒潮天气来袭对煤矿安全生产可能造成的不利影响,执法四处安排监察组在微信群内提前发布预警信息,提出针对性防控要求,同时由信息联络员逐矿进行电话提醒。监察人员共开展现场核查5矿次,督促驻矿督查员现场核查并反馈措施落实情况17矿次。
四是分类排查,重点督导治理强保障。执法四处针对性开展了采掘工作面过老空老巷、有淋水巷道、厚煤层开采防灭火、主副井提升等四个专项排查,将23个采掘工作面纳入重点管控报表跟踪调度,督促相关煤矿对12处淋水井筒、6处井架沉降井筒、118个有淋水巷道进行了分析治理,督促5处煤矿增加了大流量制氮机,有力促进了相关煤矿系统建设的持续完善和安全保障能力的巩固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