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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督促加强对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安全监管
日期:2022-09-09  作者:办公室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采掘接续紧张对煤矿生产安全影响极大,是煤矿各类事故的“万恶之源”,近两年发生的新安煤矿“5·26”、华丰煤矿“3·22”顶板事故,均与采掘接续紧张有关。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组织对退出南四湖自然保护区和超千米采深区域煤矿的采掘接续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查,研判出新安煤业等14处煤矿今明2年可能存在采掘接续紧张的情况,并向有关地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上级企业发出通知,要求切实加强采掘接续紧张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督促各煤矿上级公司、各煤矿采取有力有效措施确保采掘接续正常有序。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做到定期督促、定期核查、定期汇报,严防采掘接续方面出现监管盲区和漏管失控。认真排查分析采掘接续紧张引发的系统性风险,制定严格的管控措施,按月进行风险管控总结。煤矿上级公司每季度对所属煤矿的“三量”数据及可采期、采掘接续情况进行专项审查,对存在问题的,及时干预煤矿月度、年度煤炭产量计划,严格管控采掘速度。

  督促监管部门加强对主动停产、限产煤矿的安全监管。定期核查煤矿“三量”及可采期和采掘工作面接续情况,发现“三量”及可采期不足且未采取主动限产措施或限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超过主动限产计划组织生产或不落实重大灾害治理措施),按重大隐患进行处理处罚;充分发挥驻矿督查员的作用,加强考核,盯紧看牢采掘接续及限产措施的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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