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执法二处坚决贯彻煤矿安全风险管控要求,从排查辨识到督察检验全程跟踪,强力推进重大风险管控到位。
认真研判,辨识发现重大风险。2022年7月,对宁阳县鑫安、石桥两处煤矿电源线路和应急电源情况进行检查时,发现两矿与山东聚安安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应急备用电源协议中有“雨季极端情况下不能确保矿井安全供电”的内容,与《山东省矿山应急电源配备规定》安全可靠提供应急电源的要求不符。经研判认为,矿井电源线路停止供电时,煤矿存在应急电源不能及时启动和保障提升人员的重大安全风险。
联防联控,督促管控措施落实。执法二处在提醒煤矿配备固定应急电源系统同时,同步向泰安市能源局、宁阳县能源发展服务中心通报该风险提醒,督促安排专人到矿现场督导,促使煤矿重新制定了应急电源方案,提报了购置计划,启动招投标采购程序,期间多次现场或电话调度督促,确保了管控措施落实。
督查检验,确保应急电源安全可靠。8月4日,鑫安煤矿购置的应急柴油发电机组安装调试完毕,随即成功进行了外电中断事故应急演练,检验了应急能力。石桥煤矿购置同类型机组,提前用同型号旧机组进行了应急供电试验,8月11日订购的新机组到货,现正在安装调试中,下一步执法二处将继续跟踪检验,确保应急电源安全可靠。
执法二处坚持风险辨识和管控全过程监督,撬动了企业主体责任和地方监管责任的落实,提高了雨季极端天气下煤矿供电安全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