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和全国矿山安全防范暨防治水专题视频会议工作部署要求,深刻吸取近年来煤矿水害事故教训,监察执法五处“四项措施”强化煤矿汛期风险管控,确保煤矿安全度汛。
一是扎实开展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各煤矿按照通知要求开展了第三季度风险辩识和隐患排查,共辩识出重大水害风险3项;三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时,监察执法五处对煤矿重大风险进行了逐条审核,督促矿井汛期要进一步强化对上级区域变电所及其与矿井变电所之间的供电线路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的评估、排查,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管控措施。
二是精准开展风险分析研判。在近期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大兴煤矿存在地面塌陷坑积水在大雨暴雨期间无法排出可能溃入井下的重大安全风险,及时下达了重大安全风险预警通知书,督促煤矿制定针对性管控措施并严格落实。
三是压实煤矿联系人责任。督促煤矿管控极端天气带来的风险,天气预报有大雨暴雨台风等极端性天气时,各煤矿联系人第一时间将预报预警信息发至联系煤矿,并通过远程监察系统监控各煤矿停产撤人制度执行情况。今年汛期以来,督促煤矿停产撤人2185人次。
四是深化监管监察部门的联防联控。进入汛期前,与枣庄市能源局联合召开了辖区煤矿防治水联席会议,对各煤矿井上下水患情况、边界相邻煤矿开采情况及“雨季三防”重点工程等进行风险排查,确保辖区煤矿安全度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