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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安排部署汛期安全防范工作
日期:2022-06-16  作者:统计中心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汛期是煤矿水害事故的易发期、多发期。山东局要求各煤矿企业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防范化解暴雨、洪水、雷电、台风可能引发诱发的煤矿安全事故风险,有效遏制煤矿水害事故。

一是强化汛期煤矿水害防治。各部门、煤矿企业要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山东省能源局关于加强煤矿防汛防台风防治水工作的通知》( 矿安鲁〔2022〕33号)要求,深刻汲取我省汛期供电和水害事故教训,全面压实汛期水害防治责任。要强化防汛协调联动,强化防汛各项准备工作,强化防治水技术管理,强化险情应急处置工作,不断提高防灾抗灾救灾能力,防范水害事故发生。

二是强化水害防治监管监察执法。山东局和省能源局将对受地表水威胁、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和以往发生过水害事故的煤矿等五类重点煤矿,适时组织开展防汛防台风防治水督导检查,重点检查煤矿企业水害防治责任落实、领导干部带班下井等情况,督促煤矿企业全力做好汛期预警接收、应急值守、地表巡查、供电(应急电源)可靠、停产撤人等五项重点工作。对发现的不执行停产撤人制度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三是强化汛期值班及信息报送工作。煤矿企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班工作,出现台风、暴雨等极端天气时,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当煤矿发生因暴雨、台风等自然灾害引发的险情后,在启动应急预案的同时,应按规定及时上报。煤矿每次因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后,2小时内要及时报送停产撤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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