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落实6月17日全国煤矿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精神,提前做好防范极端天气对煤矿安全生产的影响,监察执法二处及时研究部署,多措并举压实责任,确保监察区域煤矿安全度汛。
——发出提醒预警,时刻绷紧安全弦。一是及时将国家局下发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示、气象信息等传达到各级矿山安全监管部门和矿山企业,督促对照提示信息查找自身短板,根据气象信息精准作出禁止入井、及时停产撤人等决定,确保极端天气从业人员安全。二是坚持极端天气值班值守调度抽查,抽查煤矿领导是否在矿值守、井下作业人员是否及时撤出、是否有溃水风险等内容,压紧压实应急值守、紧急撤人等责任。
——督促企业自查自改,切实消除隐患点。一是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防治水细则》和矿安〔2022〕65号等要求,编制煤矿 “雨季三防”检查表,下发煤矿企业自检自查,确保事故风险早管控、事故隐患早发现早整改。二是督促矿山企业按照国家局矿安〔2022〕76号文件要求抓紧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重点查清采空区及周边老窑、水文地质、地压等致灾因素,坚持边普查边治理,对普查发现的重大灾害,制定治理方案,落实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确保及时治理到位。
——开展督查检查,确保防汛做到位。一是严格煤矿安全“体检”执法,将“雨季三防”作为“体检”的必查内容,坚持体检即执法、检查必严格要求,倒逼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做实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督促煤矿企业和监管部门按照矿安〔2022〕71号等文件要求开展自检自查,并加强督导检查,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提醒等方式推动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三是抓实问题整改,督促矿山企业将问题清单和整改落实“五定表”牌板张贴在井口、办公楼等显著位置,接受监督、立行立改,确保隐患问题整改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