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级公司和煤矿主要领导干部,我们是否把矿工当兄弟、当亲人了?大家有多少位去事故死亡者家里看过?为什么我们一方面进行智能化矿井建设,一方面最原始、最简单的顶板事故还频频发生?安全与生产的位置摆正了没有,安全发展理念、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有没有?”类似以上这些问题,还有好多好多,大家一定要思考,要回答这些灵魂之问……6月1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许振宏在事故警示暨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上结合2起顶板事故特点提出了10条30问。
此次会议由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省能源局联合召开,主要目的是为了深刻吸取山东泉兴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22”顶板事故和新汶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华丰煤矿“3·22”顶板事故教训,剖析2起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采取针对性措施,坚决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再次发生。
会上,发生事故的2处煤矿负责人深入分析了事故发生的原因,从深层次查找了思想认识、作风建设、现场管控、技术管理、安全监督检查等存在的漏洞和不足,制定了改进和提升措施。
会后,丰源集团有限公司负责人说到:“今天的会议上许振宏副局长提出的警示教育10个方面30个问题,既情深意切,又发人深省,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我回单位以后将传达给我们煤矿的领导班子,结合实际,认真分析辨识安全风险,排查治理事故隐患,切实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去分析,把别人的教训当成自己的教训去吸取,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会议对汛期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好全国第21个“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会议强调,要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和山东局、省能源局印发的《关于加强防汛防台风防治水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宁防十次空,不放一次松”,克服厌战情绪,全面压实汛期煤矿水害防治责任。要全力做好汛期天气预警接收、应急值守、地表巡查、供电(应急电源)可靠、停产撤人等五项重点工作。要开展好隐蔽治灾因素普查工作,彻底查清影响煤矿安全的各类不利因素。要按照“遵守安全生产法 当好第一责任人”主题,抓实抓好安全生产月活动。
各级煤矿监管部门主要负责人、省属煤矿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及安全总监、其他煤矿企业总经理、各煤矿矿长分别在济南主会场和5个分会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