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紧紧围绕“1248”工作布局,通过“八个强化”,创新方式、转变思路、多向发力,勇于担当、敢于动真碰硬,全局监察执法效能全面提升。
一是强化政治引领,勇当“尖兵”和“先锋”。切实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记训词精神和保护矿工生命安全这一“国之大者”,创造性开展工作,认真履行国家监察核心职责,勇当国家局派驻山东的“尖兵”和“先锋”,不断探索打造推进矿山安全监察事业改革发展的山东实践样本。
二是强化党建保安,打造一流执法队伍。持续强化党建对业务工作的统领,推进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以工作的实际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巩固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开展“学先进、比贡献、做表率”活动,向英模张在贵学习,开展观摩执法,极大提振全局干事创业“精、气、神”,全局形成了“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一大批优秀年轻监察员走上领导岗位。
三是强化“头雁效应”,激发全局“雁群活力”。山东局党组充分发挥带头作用,主动牺牲休息时间,以敢于担当的勇气和智慧,冲锋在前,引领全局,开展“求真求实”示范监察执法,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今年带头查处了10起重大隐患,解决了煤矿长期存在的局部通风难题。在局党组以上率下的感召和引领下,全局监察员齐头奋进、严格执法,查处的隐患总数和罚款总数同比增长72%和69%。
四是强化“三督三提升”,探索监督检查山东样本。成立专项工作组,专责监督检查地方政府和监察煤矿上级公司,实现“督企” “日常化”, “督政” “经常化”,“督执法”“动态化”。总结提炼监督检查有效经验、做法,固化成功模式,梳理督查地方政府5个方面、239项清单,梳理监察煤矿上级公司105项清单。今年共监察矿山上级公司6家,罚款103.7万元,监督检查6个产煤市、15个产煤县,每个市县督查问题平均在20条以上,发出安全监管建议函7份,推动形成与煤矿安全责任关联、共担机制。
五是强化冲击地压防治,“双专双查”成效明显。针对冲击地压世界难题出主意、想对策、齐攻关,提出“慢、断、散、岩、检、研”防冲新路径,推动煤矿企业主动攻关。召集全国科研院所、高校防冲专家开展“双专双查”,会诊把脉,看病开方,对18处煤矿划定禁采区40个、缓采区20个、调整采掘部署70处,有效防范了冲击地压事故发生。
六是强化不间断监察,超常规开展工作。制定了不间断执法规定,重点时段实行局领导“双值班”,每个节假日、周末均有局领导在执法现场、均有两个检查组在煤矿检查执法,局领导带队安全巡查、突查、嵌入式执法,“两节”“两会”期间,所有监察执法人员全部下沉一线,保证执法无空档,使煤矿时刻处于迎检备查状态。冬奥会、“两会”期间,共开展监察执法82矿次,查处隐患1428条,其中重大隐患8条,行政罚款1440.7万元。
七是强化动态管控,防范化解各类重大安全风险。实施重大安全风险预警,一、二季度共辨识重大安全风险1301项、1331项,新辨识重大安全风险186项,下达风险预警提醒单105份。实行“标尺标识”法,动态监控工作面推进速度和煤炭产量,切断风险、隐患、事故演变“链条”。加强风险预警分析,及时管控、纠正瓦斯超限报警、“大班次”入井人员等突出问题,倒逼企业开展“一优三减”。在水害严重煤矿推广应用多分支顺层钻孔注浆改造技术;遇地质构造带时由“过断层”变“治断层”,推动灾害治理由“被动防范”向“主动治理”转变。
八是强化执法创新,切实履行好国家监察职责。坚持关口前移、预防为主、源头防范、超前治理,常年坚持预防性技术监察,提前影响煤矿产量和经营指标,确定监察重点。对全省煤矿进行科学分类,确定监察频次,对65处重点煤矿落实精准执法要求。采用“解剖式”监察,开展“大兵团”作战、全系统各环节“起底式”监察,举一反三,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对煤矿上级公司进行监察。坚持问题导向,组织开展顶板管理专项整治,督促全省煤矿建立“五个体系”,补短板,强弱项,遏制顶板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