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关于加强煤矿防汛防台风防治水工作的通知》(矿安鲁〔2022〕33号)部署,监察执法四处结合区域实际,督促分管煤矿“预警预报到位、应急演练到位、系统保障到位、地面巡查到位”,扎实做好汛期水害防治工作,确保安全度汛,努力营造持续稳定的煤矿安全环境。
预警预报到位,及时做好致灾风险提醒。通过查看煤矿气象预警平台、自然灾害预报预警信息、降雨量历史记录等渠道,督促煤矿加强与气象、水利、电力、应急等部门,以及周边相邻煤矿、相关单位的联系沟通,及时掌握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掌握相互影响的隐蔽致灾因素,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在本单位内或者向相关单位发出预警预报,做好自保互保联保。
应急演练到位,保障对突发险情的应急处置能力。通过调度检查煤矿应急救援力量配置、2022年度水害防治演练和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演练情况等方式,督促各煤矿加强备战练兵、加强物资储备、加强值班值守,提升对突发险情的现场处置能力,努力做到有备无患、临危不乱、应变有序、有惊无险。
系统保障到位,确保井下排水具备足够的防灾抗灾能力。通过深入实际、注重实效的监察执法,督促分管煤矿加强对中央泵房、生产水平、下山采区、可能积水地点排水系统的建设管理、维护维修、检测检验、联合排水试验等,做到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保证矿井具备满足实际需要的水害防治能力。
地面巡查到位,对洪涝灾害做到防患未然。认真汲取历史上省内外煤矿水害事故教训,督促分管煤矿结合实际,科学完善汛期地表巡查制度、路线、内容及人力物力保障,灾害性天气重点关注地面河流、湖泊、沟渠的水位、水量变化和地面采煤塌陷坑积水渗漏等情况,杜绝地面溃水淹井风险,预防性做好防洪防汛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