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查处辛庄煤矿存在电气设备失爆重大事故隐患,依法依规作出了责令停产整顿的行政处罚;收到鲁村煤矿关于停止井下供电、排水等工作情况的报告,依法下达了责令停止井下一切作业活动,严禁任何人员下井的现场处理决定书。
为进一步压实对2处停产煤矿的盯守责任,严防明停暗开,山东局分别向省自然资源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能源局三家部门发出通报有关情况的函,提请依法依规暂扣相关证照;并向煤矿所在县、区政府发出关于切实做好煤矿关闭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函,督促县区政府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驻矿盯守,确保盯守人员24小时看紧盯牢,严禁任何人员以任何理由入井。山东局相关监察执法处将采取不定期抽查等方式,督促停产煤矿安全措施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