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辖区长期停产停工、采掘接续紧张、退出千米区域、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瓦斯涌出异常5类重点矿井,监察执法二处研究制定针对性风险管控措施,向辖区产煤县(市、区)政府监管部门发出安全风险提示函,督促监管责任有效落实。
安全风险提示函就5类重点煤矿安全风险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紧密监管监察工作配合,有效加强风险管控措施,尤其提出在疫情期间通过信息化手段盯防煤矿非法违法生产行为的建议。
一是进一步发挥监控视频的作用。督促监管部门加强对煤矿的风险研判,确定疫情期间需关注的重点煤矿、需查看的重点内容,充分利用风险预警平台和视频监控紧盯煤矿主提升机运行情况、重点区域人员轨迹和用电量等信息,特别是在交接班、夜班等关键节点和时间段,重点查看煤矿是否存在超定员入井、超能力进尺、千米以下区域违规生产作业行为;
二是进一步督促落实包保责任。加强驻矿盯守人员的责任落实,切实发挥包保人员的作用,强化责任担当,保持对违法违规生产出煤行为“零容忍”。
三是进一步及时动态分析更新5类煤矿安全风险清单。对停产整顿煤矿和长期停产煤矿,要求地方政府制定煤矿安全统筹发展谋划,有针对性的修订风险管控措施,督促煤矿落实好主体责任,确保特殊时期煤矿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