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深入推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近期监察执法二处落实“三严”举措,严肃查处了辛庄煤矿2台电气设备失爆的重大违法行为。
一是严格行政处罚。针对钢城区辛庄煤矿2台电气设备失爆的重大违法行为,按照《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要求,责令该矿停产整顿,并处行政罚款155万元,同时对该矿实际控制人行政罚款10万元。
二是严格调查处理。发现辛庄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后,联合钢城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成调查组,对辛庄煤矿重大事故隐患情况进行调查处理,查明了重大隐患产生的原因及经过,认定了煤矿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同时向地方政府提出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监管工作的建议。
三是严格警示约谈。针对辛庄煤矿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监察执法二处及时对该矿实际控制人进行了警示约谈,督促其深刻汲取教训,深入剖析问题原因, “举一反三”查找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深层次问题,采取有力举措切实推动整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