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新闻>> 本局动态
树立安全“四种意识”强化监察执法效果
日期:2022-04-14  作者:监察执法一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4月8日至10日,监察执法一处到某冲击地压矿井进行不间断执法,查出问题隐患13条、停止设备使用2台(套),行政罚款11万元。执法通报反馈会上强调,要树立安全“四种意识”,强化监察执法效果。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结合矿井掘进施工未落实10m卸压保护带措施的问题,要求矿井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冲击地压灾害防治责任,梳理完善责任清单,照单履责,照单追责。

二是强化风险意识。要求矿井安全管理不能止步于排查隐患,风险排查不能照搬模板,要突破思维定势,树立风险意识,排查出真正的安全风险,将风险管控挺在隐患前面。

三是强化敬畏意识。矿井通过邮箱向监察执法一处报送的“标尺标识”日填周报要反映安全生产实际情况,要敬畏法律,敬畏规则,切实树立依法办矿、依法管矿意识。

四是强化文化意识。充分肯定矿井在矿区电视大屏滚动播出“父母妻儿叮嘱安全”短视频的做法,引导矿井用安全文化浸染职工意识形态,发挥安全文化最深沉、最持久的力量。




主办单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 承办单位:山东煤炭工业信息计算中心
网站标识码:bm34100003
ICP备:鲁ICP备19025947号-6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1874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堤口路141号 邮编:250031
网站访问量: 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