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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施策 精准发力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全力做好“两会”期间安全防范工作
日期:2022-03-15  作者:政策法规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全国“两会”期间,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山东局清醒认识到当前安全生产的严峻形势,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防事故、保平安,以务实的作风、严格的要求、过硬的举措,确保了全省矿山安全形势稳定。

超前谋划部署,传导压力压实责任

深入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精神和关于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山东矿山实际,第一时间研究制定落实措施,超前谋划“两会”期间强化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举措,对监察执法工作专门作出安排,印发《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切实做好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冬残奥会期间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进一步传导安全压力、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全局所有监察员取消周末休息、取消年休假,全部奔赴煤矿生产一线,主要采取“四不两直”突击检查、夜查、杀“回马枪”的方式开展监察执法,在煤矿矿长微信群发布“我要去监察”的通知,给煤矿企业营造无规律可循、始终处于迎检状态的氛围,把安全压力切实传导至煤矿企业。

实施“1+1+2+N”机制,领导带头全员在位

“两会”期间,实施“1+1+2+N”监察执法工作运行机制,即:每天由1名局领导24小时带班,其他局领导(最少1名)带队、综合处室或业务指导处2名人员共同嵌入监察执法处, 3月4日夜,“两会”召开首日,山东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广龙就嵌入监察执法二处,对新泰市良庄矿业公司开展了夜间执法检查,升井已是第二天凌晨1点钟了。“两会”期间,局领导嵌入检查8矿次,形成了“局领导作表率、全员在岗在位、全力控风险查隐患”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高了监察执法质量,扩大了监察执法实效。

丰富执法形式,突出重点统筹兼顾

统筹煤矿、非煤矿山两个主体,突出冲击地压、采掘接续两个专项,围绕矿山企业、上级公司两个层级,在日常监察执法的基础上,开展远程监察、异地执法、不间断执法、“双专双查”、专项工作组等灵活多样的监察执法活动。“两会”期间,共开展16矿次远程监察,监察执法处之间对不放心煤矿开展5矿次异地执法,“双专双查”组对冲击地压煤矿开展2矿次专项执法,专项工作组完成对3处煤矿上级公司的主体责任监察,非煤处对4处重点区、县开展不间断综合监察,确保了重点突出、统筹兼顾。

发挥核心职能,防控风险强化警示

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矿山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强化源头防范、超前治理,深入排查安全风险和隐患,“两会”期间系统分析研判11处煤矿存在18条重大安全风险,提出针对性管控措施75条,督促煤矿责任落实,确保风险管控到位。联合地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针对查处的瓦斯假检重大事故隐患行政处罚案进行公开裁定,督促煤矿企业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建章立制、落实责任,形成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合力。召开泉兴矿业 “2·22”顶板事故警示教育会,深刻分析事故原因及应吸取的教训,要求各煤矿要立即警醒起来、行动起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担当作为,提升风险意识,切实抓好抓实安全管理。

全国“两会”期间,山东局共150余人次参与现场检查执法,共检查煤矿18处,3处煤矿上级公司,查处隐患349条,重大风险提醒18条,行政罚款192.6万元,其中对2家煤矿上级公司开出了首次罚单,共计罚款23.5万元;共检查4个县(市)、6处非煤矿山,查处隐患和问题42条,提出监察意见建议4条。全省矿山实现了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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