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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禁借保供之名忽视安全生产
日期:2021-10-28  作者:政策法规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当前,煤炭供需偏紧,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迎峰渡冬保供压力比较重。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立足本职,严厉打击煤矿重大安全违法行为,严禁借保供之名忽视安全生产,为煤炭安全保供保驾护航。

进入四季度以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坚持监察执法不断线,采取“四不两直”“明查暗访”“远程监察”“夜查”等方式,突出安全监察执法“非规律性”。监察员把煤矿千米井下作为自己的主战场,放弃周末,不在意节假日,每天穿梭在各大矿区,坚守在岗位上,查隐患、保安全,使企业时刻处于“迎检状态”。

近期在监察执法中,连续查出多起重大事故隐患。鲁南监察分局查处了留庄煤矿16405补切眼掘进工作面(煤巷炮掘)回风流未设置甲烷传感器的重大事故隐患。鲁西监察分局查处了鹿洼煤矿4308(1)采煤工作面回采期间,未对四采区胶带上山(采区回风巷道)设置瓦斯检查点并进行瓦斯检查的重大事故隐患。监察分局分别给予上述煤矿企业120万元、95万元的行政罚款,矿长给予6.6万元的行政罚款。鉴于重大事故隐患查处后,上述煤矿能够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积极消除隐患,以及落实“及时解决问题,加快优质产能释放,为能源保供、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平稳的环境”的要求,未再作出全矿井停产整顿的处罚要求。

安全生产关乎煤矿职工生命安全,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要求各煤矿务必树牢大局意识、安全意识,统筹好安全与发展、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落实“安全生产是对保供最大的支持”的理念,严防以保供名义降低安全标准,切实做到不安全不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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