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季度是煤矿事故多发、易发、安全生产任务重、压力大的重要时段,为切实增强风险意识,强化源头管控,鲁西监察分局采取措施,严防严控四季度超能力生产、超强度掘进。
一是全面分析辖区各煤矿产量、进尺、利润指标完成情况,列出了有条件、有可能出现超能力、超强度生产的重点煤矿名单。
二是组织有关煤矿、煤矿上级公司及监管部门,召开严防超能力、超强度、保证均衡生产警示提醒会,组织矿长签订保证不超能力生产承诺书,告知超能力生产违法后果,警示提醒各煤矿合法合规均衡组织生产,严防“忽快忽慢”。
三是逐矿下达安全风险预警提醒单,督促煤矿上级企业及煤矿研究分析矿井采场条件,合理确定产量和进尺计划。
四是加强动态监察,坚持每周查看分析煤矿安全生产管控周报表,不定期查阅执法监察平台,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跟进采取措施。
五是更多采取四不两直、夜查、突击检查等方式,增加执法频次,用好用活“标尺标识”,一经发现超能力、超强度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重处罚。
六是强化重大安全风险研判及管控,充分利用好“双专双查”和季度预防性技术监察成果,督促冲击地压煤矿落实防冲措施;开展好煤矿瓦斯防治和防灭火专项监察;督促存在溃水溃砂风险的煤矿,严格落实水害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七是利用分局设置的安全监察公示栏,在煤矿显眼位置公示监督举报电话、邮箱,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