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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迅速组织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
日期:2021-09-02  作者: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陕西省榆林市华瑞郝家梁矿业有限公司“7·15”、青海省西海煤炭开发有限公司柴达尔煤矿“8·14”井下溃水溃砂事故教训,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会同山东省能源局,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的通知》(矿安〔2021〕113号)要求,结合山东煤矿实际,制定印发了《山东省煤矿井下防溃水溃砂专项检查工作方案》,迅速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专项检查方案,共成立5个专项检查组和2个督查组,从现在到9月底开展专项检查。分煤矿企业自查自改、监察分局与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专项检查、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与山东省能源局组成督查组进行抽查督查三个阶段推进。

专项检查对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开展2021年汛期煤矿水害防治专项监察的通知》(矿安〔2021〕45号)所列内容要求,重点检查煤矿提高开采上限等12项内容,16处受松散层水、老空水、井筒溃沙威胁的煤矿。

专项检查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通过专项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举一反三,整改消除煤矿溃水溃砂事故隐患,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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