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法治工作水平,7月16日下午和17日上午山东煤矿安监局举办了第六期、第七期干部大讲堂,邀请专家举办专题法治讲座,分别对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进行辅导解读。
两位专家结合当前省内外煤矿安全生产形势,重点围绕新《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的突破和亮点,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应急管理部、国家矿山安监局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决策部署,运用大量事实案例,全面讲解了相关法条变化。讲座既有理论阐述又有对策措施,系统全面、重点突出,具有鲜明的理论指导性和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参加讲座的人员纷纷表示,通过专家讲解,对《安全生产法》《刑法修正案(十一)》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对于下一步全面推进依法管矿、依法治安,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监管监察执法水平,促进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在家的局领导,各监察业务处室、各监察分局全体人员,主要产煤地(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有关人员,煤矿企业董事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煤矿矿长、总工程师分别在主会场、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