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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 山东省能源局对枣矿集团公司进行安全生产约谈
日期:2021-06-15  作者:政策法规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6月11日,山东煤矿安监局、山东省能源局针对枣矿集团新安煤矿“5·26”冒顶事故,联合约谈枣矿集团公司,枣矿集团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约谈。

山东煤矿安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成超主约谈,山东省能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黄传富参加约谈。约谈指出,枣矿集团新安煤矿“5·26”冒顶事故,打破了去年8月份以来全省煤矿9个月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稳定局面。初步分析了事故暴露的问题,指出枣矿集团安全发展理念树立不牢固,没有完全摆正安全与发展、安全与安全生产的关系;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不深入不扎实,“上热下冷”的问题依然存在;安全基础管理不扎实,凭经验、冒险蛮干现象尚未杜绝。对于存在的问题,必须认真研究加以解决。

约谈要求,枣矿集团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和中央决策部署,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以高度的政治担当,统筹企业发展和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拿出过硬措施,变压力为动力,坚决打赢安全生产翻身仗。要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特别是对煤矿采掘接续、采掘巷道布置、安全煤柱留设、巷道支护设计及参数确定、规程措施制定审批和落实情况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要建立台账,层层压实责任,抓好现场整改落实。要切实强化技术管理,抓好源头控制,改进技术管理体制机制,举一反三强化生产技术基础工作。要确保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现场落地见效,抓好规程措施现场落实,强化现场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层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明确各级负责人,特别是关键岗位、关键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确保不空岗、不缺位。要切实做好保供工作,统筹好发展和安全,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挖掘潜能,绝不允许片面强调保供而不顾安全,或以保供名义盲目下达不切实际的生产任务或经营指标。

山东煤矿安监局、省能源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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