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煤监局出台干部外出授课管理规定
近日,山东煤监局印发了《外出授课管理规定》,系统规范干部职工外出授课行为。
该规定对授课人员的范围、授课活动的批准条件和程序、授课内容、授课的纪律要求等做出了明确规定。规定要求外出授课人员应以完成本职工作为前提,应邀外出授课的,需履行审批手续,且不得取酬。以个人名义、不占用工作时间外出授课,应当事前报备。
该规定的出台,有利于充分发挥行业专家智力资源优势,丰富我局培训师资队伍,有效防范廉政风险,为进一步规范山东煤监局专业干部外出授课管理提供了纪律规定和制度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