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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六项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日期:2021-06-07  作者:办公室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近日,山东煤矿安监局结合季节特点和重点工作安排,周密部署、细化措施、狠抓落实,采取六项举措,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

一是针对重点时段,组织开展“集中监察执法 献礼百年华诞”活动。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从5月中旬至7月中旬,在全省煤矿开展“集中监察执法 献礼百年华诞”活动。集中力量、集中精力、集中资源,紧盯重点专业和薄弱环节,采取夜间检查、突击检查、周末检查等方式,对煤矿开展不间断执法检查;利用预警系统,开展远程监察;省局领导带队成立明查暗访组,对部分拟关闭退出矿井、技改矿、基建矿、整改矿、停产矿开展安全巡查。

二是实现安全生产大排查“全覆盖”。印发《关于认真开展煤矿安全大排查的通知》,要求开展“全系统各环节”安全生产大排查,6月底以前实现所有煤矿及其上级企业“全覆盖”;6月底前,完成对7个产煤市、21个县(市、区)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地方政府压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根据季节特点,突出重大灾害防范,统筹开展冲击地压专项执法攻坚行动、水害防治专项监察和瓦斯防治专项排查。

三是坚持“严格执法”主基调,聚焦重大隐患查处。局领导率先垂范,带头查处重大隐患,发现煤矿存在重大隐患,除罚款外,严格落实停产整顿、暂扣证照等行政处罚措施。5月12日至14日,局主要负责同志率队嵌入义桥煤矿开展“解剖式”监察,发现问题隐患60条,罚款117万元,其中重大隐患1条,对煤矿罚款95万元、责令停产整顿,对主要负责人罚款7万元;5月17日至21日,局分管负责同志率队嵌入良庄煤矿开展“解剖式”监察,发现问题隐患65条,罚款5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罚款3万元。

四是运用执法撬动,推动煤矿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印发《山东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记分办法》,对煤矿副总工程师及以上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到位出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依法查处的同时实行记分,由监察分局建立台账并根据记分分别给予提醒警示、约谈、建议调离工作岗位,推动煤矿主体责任落实。针对淄矿集团存在重大隐患,向集团公司下达执法建议,撬动煤矿上级集团立行立改,剖析根源,落实责任,集团公司董事长主动认领,带头进行联责联罚承担3.4万元,其他分管领导共联责联罚承担13.6万元,在集团上下引起震动,有效激发了煤矿上级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内生动力。

五是强化警示教育、安全培训,促进安全生产治理水平提升。5月20日,针对局主要负责同志带队监察发现义桥煤矿存在“瓦斯假检”的典型重大事故隐患案例,公平、公正、公开地开展公开裁定,以案说法、以案普法,发挥警示作用。6月1日,邀请全国知名应急管理专家,举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理解和实践”专题讲座,局全体人员、全省各产煤市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相关负责人、各煤矿企业行政和技术主要负责人共400余人参加。为煤矿企业量身打造“培训包”,送培上门针对性培训,让每个矿工都清楚本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及防范措施,提升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 

六是突出“严慎细实”,持续改进工作作风。“严”。在对煤矿严格执法的同时,对上级企业开展责任监察,发现履责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慎”。落实行政处罚法制审核,严格执行我局重大隐患行政处罚复核程序、通报制度,推动处罚定性准确、适用法律正确、处理处罚到位。“细”。针对煤矿冲击地压防治过程中易造假的12个关键环节发出警示;梳理总结20种不得平行作业的情形,发煤矿企业严格落实。“实”。开展“解剖式”监察,将煤矿6个专业、47个子项、448个小项,逐项明确检查内容,确定检查的主要资料及方法,列出检查依据,力求查实查全查细查透。

今年以来,全局共监察煤矿187矿次,查处一般隐患3584条,重大隐患19条,责令停产整顿9矿次,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5矿次,行政罚款3383万元。因煤矿上级企业及相关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对2家上级企业分别给予罚款2万元、5万元,对3家上级企业的6名相关责任人员共给予罚款1.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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