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加强沟通交流,密切党群关系,解决实际问题,激发工作热情。近日,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出台《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工作办法》。
办法规定,开展谈心谈话应当坚持关心激励、以诚相待、注重实效、经常及时的原则。各级党组织应将谈心谈话作为了解党员、关心党员、爱护党员、联系群众的重要手段,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谈话谈心活动。
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之间,有关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之间;各基层党组织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党员与党员之间,应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领导干部要带头谈,也要接受党员、干部约谈。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要定期开展监督谈话。
谈心谈话可采用个别谈话与集体谈话相结合的方法。一般采取“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深入沟通交流,涉及共性谈话问题时,可采取“一对多”的方式,进行集体谈话。
办法还对谈话内容、开展谈心谈话的9种情形作出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