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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煤矿汛期安全工作暨警示教育会要求: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做好
汛期安全工作,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创造良好安全氛围
日期:2021-06-08  作者:政策法规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全省煤矿汛期安全工作暨事故警示教育会于2021年6月4日在山东煤矿安监局举行。山东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辛广龙出席会议并作总结讲话,省能源局党组书记、局长栾健提出工作要求,局在家的党组班子成员出席会议,党组成员、总工程师苗建军主持会议。会议通报了新安煤矿“5·26”事故及救援情况,初步分析了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对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特别是汛期安全进行了安排部署。

会议指出,近期,我国极端天气多发,多地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全省的降雨量已超过去年同期的30%,山东有沿河沿湖和巨厚第四系含水层下开采的煤矿,高承压岩溶水上开采的煤矿,邻近采空区、老窑区开采的煤矿,水害威胁严重。

会议指出,一些煤矿企业还存在对水害防治工作认识有差距,雨季“三防”措施及应急预案不完善,撤人制度执行不到位、不坚决,老空水的威胁仍然较大等。同时,一些煤矿上级公司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有所滑坡,技术管理有差距,冲击地压防治不到位,思想上的放松给安全生产带来较大风险。

会议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抓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是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的政治任务,是庆祝建党百年华诞的政治要求,也是保障全省煤炭行业健康发展的政治责任。必须要讲大势、顾大局,担负起保障和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重任。

会议要求,要全面落实水害防治措施,立即进入汛期工作状态,成立雨季“三防”工作机构,对汛期各项工作再研究、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要开展一次水害风险隐患排查,全面排查井田及周边的河流、湖泊、水库情况。要开展一次水害撤人演练,着力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补齐短板。要对开采上限区域进行一次分析研判,有风险隐患的,必须立即停止作业。要加强汛期应急值守,落实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和班组长紧急撤人权力。要强化水害防治监管监察,对防治措施不到位的煤矿,一律停产整顿。要加强顶板管理,对巷道开门口、断层处,工作面初次来压、周期来压等重点区域和环节,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落实。要加强安全技术管理,突出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的定位,提高技术人员,尤其是煤矿总工程师的话语权。

会议还对近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提出要求,要继续深入开展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突出做好冲击地压灾害防治,加强煤矿关闭退出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驻矿盯守工作制度,压紧压实各方安全责任。要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保供应,必须实事求是地调整产量、利润指标。

会议通过视频方式召开,各监察分局、煤矿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有关人员在分会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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