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矿山安全生产视频会后,山东煤矿安监局迅速行动,针对当前山东煤矿安全形势和重点时段特点,采取系列措施从严从实落实会议精神。
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会,约谈事故单位。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我局联合省能源局召开全省煤矿事故警示教育视频会,局全体监察员,煤矿监管部门、煤矿企业有关人员300余人参加。会议通报了新安煤矿“5·26”事故及救援情况,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和暴露出的问题,安排部署下一步煤矿安全生产工作。严格落实会议要求。11日,我局联合省能源局约谈了枣矿集团,督促其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真正做到举一反三、警钟长鸣,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
尽锐出战,开展超常规监察执法。6月8日起至7月上旬,包括节假日双休日,省局及分局除值班人员外,所有监察执法人员全部下沉到执法一线,深入开展不间断执法监察。重心下移,省局每天安排1名局领导24小时值守,安排1名处室人员开展远程监察,每天至少安排1-2名局领导带队,组织省局机关监察人员重点对拟关闭退出、长期停产、重大风险煤矿开展安全巡查。关口前移,分局超前排查辖区不放心煤矿,采取先提前告知后突击监察、并调减“解剖式”监察矿次等方式,扩大监察煤矿的覆盖面,督促煤矿先行开展自查自改,提前消除事故隐患和风险。
突出重点,严格监察执法。抓重点、抓关键。省局、各监察分局将矿领导带班下井、“三个煤量”、采掘接续、超能力生产、采面撤除安装、过地质构造带、三岔口或四岔门的支护设计和现场施工等列为重点内容。严执法、严问责。“七一”之前,省局、监察分局对发现的违规违法行为,要依法采用停止作业、停止使用、停止井下一切采掘作业活动、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理处罚手段从严执法,对问题严重的要严追责、严问责,努力推动煤矿企业实现安全生产。
围绕遏大事故,着力防范化解煤矿重大灾害风险。一是始终把防范冲击地压事故作为头等政治任务来抓,选取13处冲击地压灾害严重煤矿开展煤矿冲击地压防治专项执法攻坚行动。二是综合利用在采煤工作面布设进度标尺线、技术查验、图纸、原子计量称、主提升机运行日志等手段,严查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三是召开汛期安全工作会议,部署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督促2处煤矿在限定时间内尽快放完“头顶库”积水。四是重点查处高瓦斯、突出矿井通风系统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加大检查执法力度,严格动火作业管理。五是督促煤矿学习“治断层”,优化支护设计,制定针对性安全技术措施并抓好现场落实。六是用好预防性技术监察,发现“三量”不合理及时干预。
传导压力,督促地方政府压实监管责任。7月底前,完成对地方政府及其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开展上半年的监督检查,进一步督促落实监管责任。要求各产煤市、县(市、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矿安〔2021〕50号文件精神,尽快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和配套制度,确保将拟关闭、停产、停建、技改、整合、基建煤矿与生产煤矿都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七一”前对煤矿的包保、盯守、巡查等措施必须全部到位,对检查发现存在重大隐患的高风险煤矿,在重大隐患消除前必须安排人员驻矿监管、盯死看牢,防止出现责任盲区、漏点。
注重警示,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抓手,组织观看《生命重于泰山》电视专题片和3起重大事故警示教育片。对查处的重大隐患或者比较典型的一般隐患,开展公开裁定,扩大执法效能,增强警示效果。为深刻汲取新安煤矿事故教训,组织举办顶板支护方面的专题培训。同时及时调整培训计划,“七一”前不再安排煤矿管理人员参加培训,为其心无旁骛抓安全生产创造条件。
强化应急值守,提升应急能力。省局、分局值班室接入山东省应急气象服务平台,值班人员实时掌握天气预警及雨量等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督促停产撤人。实行24小时值班在岗,遇到突发情况,立即处置并及时上报。开展煤矿应急电源核查,对供电线路取自同一变电所共用一台移动应急电源的煤矿,要求6月中旬前整改到位。开展水害威胁较重煤矿应急演练督导,重点督导水情和异常情况的及时发现、撤人命令发布、人员提升组织、梯子间检查和维护等。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执行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落实调度员、安检员、井下带班人员和班组长紧急撤人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