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平行作业带来的风险,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组织人员对照“一规程三细则”等相关要求,结合近年来省内外煤矿因平行作业相互干扰发生事故的教训,对不得平行作业情况进行梳理,总结形成了《山东煤矿不得平行作业清单》。
该清单涉及采掘工作面作业,斜巷维修、运输作业,探放水作业,瓦斯排放作业和其他作业共20种情形不得平行作业。通知要求各煤矿要加强对平行作业的管理,对照《山东煤矿不得平行作业清单》认真排查,举一反三,切实解决在施工组织、规程措施、现场作业等方面违反规定或不汲取事故教训存在的平行作业问题。同时要求各监察分局在现场监察检查执法时,对煤矿存在的不得平行作业问题,要依法依规作出现场处理处罚或提出监察意见,情节严重的要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