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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构建不实举报澄清正名工作机制
日期:2021-04-07  作者:纪检室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保护和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焕发起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的干劲和激情,营造一种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理直气壮地支持敢闯敢干、锐意进取的干部,及时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党员干部澄清证明,切实体现组织的温暖和关怀。近日,中共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印发出台《为受到不实举报对象澄清正名的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明确规定,各级党组织应当履行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的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检举权、控告权,坚决抵制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从实施主体、澄清情形、澄清程序、结果运用、诬告处理、保守秘密等六个方面,对澄清保护工作的具体实施作出明确规定,这个办法可操作、易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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