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12日,临矿集团古城煤矿因矿井突水停止生产,由于事故地点未恢复,不具备现场勘查条件,目前仍处于事故调查期间。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按照省局领导安排,鲁东监察分局对古城煤矿非法组织生产行为进行了调查处理。
本着认真细致、严格执法、依法行政的原则,鲁东监察分局请示省局提供了法律支持,通过详细细致的调查取证,调查组不仅查明了该矿在事故调查期间不执行监察指令、违法组织生产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事实,同时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临矿集团公司有关负责人进行了责任追究。
通过对这一案件的查处,不仅澄清了大家对违法生产行为的认知,起到了很好的法律宣传作用,而且通过对问题产生根源的追溯分析,还在全省首次开启了对煤矿上级企业公司违法组织安排生产作业行为追责的先河,起到了很好的教育震慑作用,为今后推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和上级煤矿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开了好头,起到了很好的示范引领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