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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煤矿安监局:在疫情防控中多措并举促煤矿复工复产
日期:2020-02-06  作者:事故调查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本网讯 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保民生、保煤炭供应,节后煤矿陆续复工复产。为处理好疫情防控和煤矿安全监察之间的矛盾,山东煤矿安监局在疫情防控期间采取多项措施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全力防范和化解煤矿安全生产重大风险。

一是制定疫情防控期间安全监察工作措施。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国家煤矿安监局、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结合全省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了及时进行安全提醒;加强复工复产情况调度;下达复工复产安全预警;全面掌握煤矿安全生产动态;开展远程监察;适时组织明查暗访等七方面的安全监察措施。

二是未雨绸缪制定疫情防控期间事故处置应急预案。针对疫情防控期间煤矿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 制定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疫情防控期间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事故信息上报、事故分级分类调查处理、涉嫌事故的救援以及处置过程疫情防控措施,作出具体规定。

三是调度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开展安全预警。局统计中心以及各监察分局每天对煤矿复工复产情况进行调度,各监察分局实行联系人制度,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与所负责的矿井的联系,及时调度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同时开展安全预警,各监察组长向分管煤矿的主要负责人打电话,结合疫情防控的形势进行安全提醒。

四是利用监察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远程监察。制定出台了《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关于使用煤矿监察执法一体化平台进行远程监察有关事项的通知》,山东煤矿安监局监察业务处室和各监察分局利用监察执法一体化平台开展了远程监察。重点对领导带班下井、瓦斯超限报警、水文监测报警、矿震和地应力报警等异常情况进行监控。监察人员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向有关煤矿打电话进行询问落实,对确认的问题,要求煤矿企业及时予以整改。 

五是对煤矿人员精确定位系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调度。在疫情防控期间,对全省各煤矿人员精确定位系统的建设情况进行电话调度,了解掌握建设进度,督促各矿加快建设步伐。

通过以上措施,截止2月6日,共有44处煤矿复工复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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