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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局:启动超常规安全监察模式,全力保障全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
日期:2023-02-27  作者:办公室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深入落实近期全国矿山安全防范视频调度会议精神,山东局先后召开全省矿山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全局专题局务会议,对做好“两会”期间矿山安全监察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并于近日印发“两会”期间监察执法工作方案,自2月27日起,全局进入超常规安全监察状态,全力保障全国“两会”期间山东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监察执法力量向一线下沉。“两会”期间,所有监察员取消年休假,除参加上级会议和处置紧急情况外,取消所有会议活动,集中精力开展监察执法。每天除1名局领导参加应急值守外,其他局领导带队开展监察执法。各执法处、非煤矿山安全监察处和专项工作组人员全部驻地监察,坚守在一线,开展全天候不间断执法。

坚持24小时应急值班值守。每天由1名局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并安排2名执法处副处长参加应急值守、至少完成2矿次远程监察。出现报警信息第一时间响应,查明原因,及时报告和处置,并跟踪调度,实现处置闭环,指导和督促煤矿严防严控重大安全风险。

突出重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紧盯重点矿山、重大风险和薄弱环节,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积极开展突击检查、夜间检查、“飞检”等灵活多样的监察执法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对新近复工复产矿山的抽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叫停,严防“带病”开工生产。加大对列入关闭计划矿井和停产停建矿井的监察、巡查频次,督促关闭退出矿井“最少化”回撤,严防突击生产、明停暗开等违法违规行为。

撬动各方凝聚安全工作合力。督促各市县在“两会”期间严格落实煤矿驻矿盯守制度及非煤矿山派驻盯守制度。对重点区、县开展不间断综合监察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风险研判和隐患治理、监管执法开展、驻矿监督员履职等情况;对矿山上级企业开展责任监察,督促对所属矿山履行好安全管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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