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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三处开展重点督导 解决“四不”问题
日期:2022-12-30  作者:监察执法三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监察执法三处认真贯彻落实近期应急部、国家局和省安委会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岁末年初疫情防控形势的复杂变化,针对部分执法人员因疫情感染休假的实际,近日,组织在岗人员对单家村煤矿开展了年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重点检查督导,召开座谈会,深入宣讲安全法规、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分析事故警示案例,督促煤矿企业解决“四不”问题,确保主体责任落实、落细、落地。

一是坚定主体责任落实的态度,解决政治站位“不高”的问题。坚持安全发展理念,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从思想上真正形成“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统筹好发展和安全的关系,不折不扣落实好上级各项安全部署要求,夯实抓安全的思想基础。

二是严格主体责任落实的方式,解决工作作风“不实”的问题。落实“严真细实快”作风要求,矿领导必须带头严格风险防控、隐患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一盯到底、闭环管理,对“三违”人员敢于动真碰硬,严防企业内部安全检查走过场、摆样子。

三是提升主体责任落实的能力,解决防控效果“不佳”的问题。坚持依法治安,强化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国务院安委会十五条硬措施、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八抓20条”等法规制度的学习理解,强化煤矿安全生产规律的研究探索,注重结合煤矿实际创新落实,在法规制度的日常落实中坚定信心、提升安全防控能力。

四是细化主体责任落实的措施,解决隐患排查“不准”的问题。要认真抓好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积极采取压缩人员、减少班次等措施,降低疫情扩散对安全生产带来的安全风险;要落实预防为主,从采掘接续、重大灾害超前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方面入手,提前谋划2023年安全工作部署,切实增强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的超前性、主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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