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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强化汛期安全防范,实现全省矿山安全度汛
日期:2022-10-19  作者:煤矿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今年汛期以来,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加大矿山安全监察力度,强抓汛期事前提醒、事中调度、事后防范,全省矿山未发生因暴雨、洪水、雷电、台风等极端天气引发的安全事故,实现安全度汛。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不断增强汛期安全重要性认识。山东局努力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理念,始终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防汛救灾重要指示精神放在首位,强化汛期安全重要性认识,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极端负责的态度,加强矿山安全监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安全环境。

  二是增强防范意识,及时制定汛期安全防范措施。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原则,认真落实《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预防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矿山事故灾难的通知》《山东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防台风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和全国矿山安全防范暨防治水专题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山东汛期特点,及时印发《关于加强防汛防台风防治水工作的通知》,做到措施制定到位。

  三是加大措施落地,有效应对极端天气。6月25日,山东气象台发布暴雨橙色、大风橙色和雷电黄色预警后,我局立即启动应急值守模式,值班人员24小时应急值守,密切关注强降雨预报,实时查看降雨情况,及时调度各地降雨数据,及时发布预警提醒,及时下达暴雨停产撤人指令。强化现场督导,安全应对台风“梅花”过境。9月13日至16日,台风“梅花”过境我省,我局与地方政府共同检查应急救援措施落实情况,并对莱州和招远的2处地下矿山、3座尾矿库和1处关闭矿山开展现场安全检查,确保地下矿山严格落实停产撤人、尾矿库24小时专人巡查、关闭矿山封堵等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是强化防治水工作,全面提升水害防治水平。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探、防、堵、疏、排、截、监”等综合防治措施,严格落实“三专两探一撤”“三必须”“五严禁”防治水要求。开展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工作,强化溃水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强化应急队伍建设、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演练,扎实做好雨季“三防”各项工作。督促矿山加强水文监控系统和井下撤人报警装置的检查、维护,确保灵敏可靠,实时监测降雨量、钻孔水位、井下涌水量等水文地质参数,提升防治水监测预警水平,确保井下撤人预警、通讯畅通。

  五是强化应急值守,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局调度值班人员通过远程监察系统验证各煤矿停产撤人情况,各煤矿信息联络员督促矿井进一步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组建极端天气停产撤人调度微信群,及时掌握暴雨、台风等恶劣天气停产撤人情况。共发送灾害性天气预警信息71次,全省矿山停产撤人及未组织人员入井1260矿次,停产撤人及未组织入井14.9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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