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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执法四处采取四项措施  充分发挥监管监察联防联控作用
日期:2023-03-20  作者:监察执法四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为进一步增强监管监察合力,提高执法实绩实效,更好督促辖区煤矿安全生产,监察执法四处坚持多措并举,充分发挥监管监察联防联控作用。

  强化协调配合。注重加强与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协调配合,按照辖区煤矿性质和监管关系,邀请地方政府监管部门参加辖区煤矿问题通报反馈会,开展座谈、典型问题剖析警示,督促提高抓安全的主动性、针对性。

  开展联合检查。组织青年监察员组成重点工作任务攻坚队,联合济宁市能源局对安全不放心的大型矿井开展突击夜查,监管监察人员共同分析煤矿存在的安全风险情况和查处的问题隐患,商讨解决方案和处理处罚意见,督促矿井依法依规有序生产。

  督促驻矿人员履职到位。本着“查煤矿必查驻矿人员”的原则,到煤矿开展监察执法期间,通过查阅相关工作记录、座谈交流等形式,指导督查监管部门驻矿人员履职到位。

  强化信息联络员责任落实。通过“人人上讲台”、召开检查方案制定前风险研判会等形式,要求煤矿信息联络员讲解联系煤矿基本情况,督促信息联络员熟练掌握联系煤矿情况及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建立信息联络员每周与煤矿负责人电话调度制度,进一步发挥信息联系员提醒督促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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