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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矿山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第三督导组对泰安市开展督导检查
日期:2023-03-14  作者:煤矿安全监察处 字体:【小】【中】【大】 访问次数 :

2月27日-3月3日,国家矿山安监局山东局牵头的省矿山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第三督导组对新泰市、宁阳县进行督导检查,并延伸检查了2处煤矿、2处露天非煤矿山。

督导组分别听取新泰市、宁阳县政府汇报,对新泰市、宁阳县应急、发改、公安、自然资源等10家矿山安全监管部门的专项整治情况进行认真检查。发现安全监管部门问题19条,提出建议6条。现场抽查2处煤矿、2处露天非煤矿山,发现问题27条,停止2处采掘工作面施工。

针对检查问题和上级工作部署,督查组提出要求:一是市县政府要深刻吸取内蒙古阿拉善露天煤矿坍塌事故教训,深入开展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和“回头看”,提升防范重大风险、遏制事故的能力。二是要督促矿山企业重大隐患专项整治工作走深走实走细,确保整治工作质量,防止“纸面自查”“口头整改”等形式主义。三是要加强“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强化驻矿盯守或督导,全面开展“回头看”活动,抓好重大隐患整改及重大风险管控,守住不出事故的底线,确保“两会”重点时段矿山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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